C罗虚拟资产推广案:名人赔偿史上最高金额的里程碑式事件!

近日,著名足球运动员C罗再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但这次的关注点并非他的足球天赋,而是与虚拟资产推广相关的集体诉讼。据报道,C罗因与某安长期以来的密切合作、为某安站台推广虚拟资产而遭遇集体诉讼,被要求赔偿至少10亿美元(超过人民币70亿元)。

C罗虚拟资产推广案:名人赔偿史上最高金额的里程碑式事件!

C罗作为一个长期活跃在虚拟资产圈的名人,在NFT热潮中曾获得巨额收益。原告在起诉书中表示:C罗与某安的合作宣传工作是“非常成功”的,在去年世界杯之前,C罗与某安合作推出了他的首个个人NFT项目“CR7”,该项目NFT的发售价从77美元到1万美元不等。在C罗的NFT项目官宣后,互联网以“某安”为关键词的在线搜索量增加了500%。同时,C罗的高价NFT也在发行首周就售罄。

而如今,在查询了第三方NFT交易平台发现,C罗的NFT项目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的流动性,交易价格大幅度跳水,最便宜的仅需几美元就能买到。可见,原告之诉请并非无理取闹,如果大家确实是在C罗强大的粉丝号召力下真金白银购买了一种如此高风险的投资品,那如今的投资损失必然与C罗脱不了干系,要求其赔偿也有一定的道理。

C罗虚拟资产推广案:名人赔偿史上最高金额的里程碑式事件!

如果法官对该起案件“判如所请”,那么不仅会让C罗10年来大部分收入“白给”,也会创造出虚拟资产史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件——史上因付费推广虚拟资产被索赔最高的名人。那么,C罗是否真正为某安推广虚拟资产提供了帮助?真的会赔10亿吗?

想必大家已经看过某安与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SEC)不久之前完成的天价和解案,该案虽然并未最终进入审判决断,法官也没有对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的法律性质做出认定,但根据双方的和解条件来看,SEC似乎已经胜券在握。换言之,在美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虚拟资产更倾向于被认定为一种证券或类证券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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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虚拟资产属于证券或类证券金融产品以及某安为虚拟资产发行人的基础上,SEC认定某安两大最重要的“罪行”为:(1)未经合规注册就向公众提供和销售加密资产证券Tronix(即TRX币)和BitTorrent(BTT币);(2)通过大量的洗售交易(wash trading)欺诈和操纵加密货币二级市场。

因此,考虑C罗要不要赔、赔多少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一点:C罗是否是该虚拟资产的发行人?是否承担相关信息披露等义务?不得不说,大部分时候VASP在发行以在世名人个人IP为主题或噱头的虚拟资产时,都会刻意在营销和宣发上模糊发行人的问题,常见的宣传文案为“本平台与A先生合作发行xx项目”“本公司与B小姐共同创作了xx项目”,但实际上VASP们很可能只是与A先生B小姐的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代言或授权合同,利用名人效应为自己的NFT项目“添砖加瓦”。在这种情况下,虚拟资产的发行人只是VASP,A先生和B小姐则是广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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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VASP作为虚拟资产的发行人、销售者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等金融机构合规义务的主体。因此无论是C罗本人的NFT项目流动性缺失还是某安发行的其他虚拟资产价格跳水,在法律上并不能全部“归罪”于C罗本人或发行人某安。

从证券类纠纷案件的判例来看,法官在决定赔偿数额时还必须考虑到“系统性风险”对投资者损失的影响,例如虚拟资产市场本身的剧烈波动以及全球经济的不稳定对虚拟资产行业产生的负面影响等。

综合考量下,即使经历了漫长的诉讼后C罗败诉,其赔偿金额大概率会被大幅缩减,后续甚至还会因为共同被告众多的原因,赔偿责任被进一步“摊薄”。C罗可能不会因此次诉讼案赔光家底,但却有可能逃不过美国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

C罗虚拟资产推广案:名人赔偿史上最高金额的里程碑式事件!

总结

付费推广虚拟资产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成为主流,但随着各国对虚拟资产监管的收紧,这种推广方式面临着法律风险。

C罗虚拟资产推广案无疑成为名人赔偿史上的重要案例,引发了对虚拟资产市场合规性和监管的关注。无论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这一案件都将对虚拟资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引发行业内的广泛讨论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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